有的时候,孩子并不是我们看到的那般天真、纯洁和烂漫,某些孩子的心理是很阴暗的,对同龄的孩子来说,他们是个“定时炸弹”,随时随地都可能摧毁周围人的美好童年,这些“小恶魔”是如何诞生的呢?
我们虽不愿意相信人性本恶,但是面对少数残忍的未成年杀人恶魔,我们似乎会对人性本善产生动摇,然而更多的是在家庭教育与日常生活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摧毁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008年在重庆的一个小山村,随着一声啼哭,一位母亲诞下了一名女婴,这名女孩后来取名小丁,小丁的上面有一位哥哥和一位姐姐,都大了小丁十几岁,所以小丁作为这个家里最小的一名妹妹,又是父母的老来得女,本应该过上十分受宠爱的生活。
但是上天并没有眷顾小丁和这个贫苦家庭,刚出生的小丁就与正常人有点不一样,小丁圆溜溜的大眼睛经常四处乱转,好像没有一刻能停下来,也很少能够把眼神聚焦到一起,四肢时不时地抽搐,一双小手平白的抓着空气,但就是握不紧拳头。
父母对小丁这样的异常举动和精神状态十分担心,决定带小丁去重庆市区的一家儿童医院做了检查。
经过专家诊断,小丁患有先天性的轻微脑瘫,属于肢体三级残疾,在智力发育上会比同龄的孩子慢上许多,而且小丁四肢的问题属于大脑发育不良造成的。
因此,专家建议家属要经常带着小丁做康复训练,这对刺激她的大脑发育、带动四肢正常行动有很大帮助,但这种病很难完全痊愈,只能长期坚持康复治疗。
无奈之下,小丁的父母和哥哥姐姐只好更加拼命的挣钱,才能负担起小丁的康复治疗费用。
没过几年,小丁的母亲由于生育小丁的时候已经是高龄产妇,加上生产后一直为小丁的病奔走忙碌、心情上郁郁寡欢,没有做好月子,落下了毛病,务农又太过劳累,一下子就病倒了。
遗憾的是,小丁的母亲并没能把病医治好,不久就过世了。
这下,家里只剩父亲务农挣钱了,但是种地的收入还是十分有限,家里的重担只能由小丁的哥哥和姐姐承担了。
哥哥姐姐面对这个身世可怜的最小的妹妹,尽职尽责,将自己在重庆市区赚得的工资中大部分都寄回了家里填补家用,给小丁支付康复治疗的费用。
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小丁谨遵医嘱,经过定期的康复治疗,小丁的脑瘫有了很大的好转,慢慢地也能说话识字了,虽然会比同龄的孩子们晚了许多,也困难许多。
但是哥哥姐姐坚持要供小丁上学,并主动承担起了小丁上学和康复治疗的费用。小丁如果要上学,就得回到户籍地念书,但是哥哥姐姐都在市区工作,没有办法舍弃工作回到户籍地陪护照顾小丁,而且没了工作也就没有钱给小丁治疗和念书。
几番思索之下,哥哥姐姐商量后决定投奔户籍地的一位亲戚,这位亲戚是他们的表姐,但是多年来不曾走动,血缘关系比较远。
虽然小丁的哥哥姐姐对这位表姐有点不放心,但是考虑到毕竟是亲戚,也不会对小丁妹妹太过于苛刻,便将小丁送到了表姐家。
表姐成婚较早,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小吴,小吴和小丁同岁,二人都是12岁,小吴已经上五年级了,但是由于小丁患有脑瘫,智力发育的较慢,所以只能顺应小丁的文化水平,从一年级读起,两个孩子同在一所小学念书。
表姐平时工作也很忙,自己的儿子小吴懂事的早,平日里对新来的小丁妹妹也比较关照,于是表姐便经常让小吴和小丁一同上学放学,还嘱咐儿子在学校要好好照顾小丁妹妹,不要让别人欺负了她。
渐渐地两个孩子也变得亲近起来,表姐也经常放纵两个孩子一起玩。
小吴毕竟是五年级的学生,面对困扰小丁的一年级题目,小吴可谓是信手拈来,所以,小吴经常借着给妹妹辅导功课的名义,在晚上去到小丁房间里,两人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小吴的母亲也不加干涉。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小吴开始尝试抚摸小丁的身体,小丁一开始并不知道哥哥在干什么,以为哥哥在安慰自己学习知识太慢而感到的难过、伤心,就没太在意。
渐渐地小吴哥哥的举动变得越发放肆,开始抚摸小丁的大腿,还试探着对小丁进行猥亵行为,小丁哪里经历过这种事,感觉到疼痛的时候轻微地喊了一下,但是没有被家里其他人发现,小吴立马捂住小丁的嘴巴,威胁她不要发出任何声响,否则就别怪自己对她动手了,小丁十分害怕,便不敢再抵抗了。
后来断断续续地发生了几次猥亵行为,小丁越来越怕小吴,面对小吴的时候经常低着头,不敢直视他,觉得他很可怕,有的时候小吴猥亵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弄得很痛,甚至晚上都疼的睡不着觉。
后来,小吴的母亲偶然撞见了儿子在殴打猥亵小丁,但出于维护儿子的想法,对儿子的行为坐视不理,甚至没有教育过儿子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一直在纵容儿子的禽兽行为。
就这样,时间过去了一年,小丁在学校里无法专心读书学习,变得更加孤僻,不跟其他人玩,老师发现小丁的状态不对劲,也了解到小丁是寄养在亲戚家里的,决定把小丁的情况向其父母说明,认为她的家人应该知道这件事,于是老师便给小丁的哥哥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
哥哥立即给表姐打了电话询问妹妹的近来发生了什么事,表姐支支吾吾地找个借口搪塞了过去,说是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在学校被其他同学欺负了吧。
哥哥一听就觉得事情不对劲,表姐一定在说谎,于是抓紧联系了妹妹,让她跟公司请个假,和自己赶紧回去看看小丁。
两天后,哥哥姐姐一起来到了表姐家看望小丁,这天刚好是星期天,学校放假,两个孩子都在家。
两人来到表姐家以后,蹲在小丁面前从上到下摸着她的头、脸蛋、胳膊、腿,发现小丁身上有很多伤痕,急切地问她这是谁干的,小丁看见亲人一下子就忍不住了,可能也觉得有人给自己做主了,能带自己逃离这个地狱般的家了,眼泪瞬间就止不住了,便哭着对哥哥姐姐说小吴哥哥一直在打她,还摸自己的身体,自己好疼好疼。
面对小丁身上实打实的伤痕,表姐和小吴再也没法抵赖了,只得承认小吴确实打过小丁,但是绝对没有猥亵过她。
小丁的哥哥姐姐哪里相信这对禽兽母子的话,立即将小丁带离了表姐家,第二天便带着小丁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确定了小丁经受过长时间的猥亵行为。
报警却无法立案,无奈要求民事赔偿
哥哥姐姐得知了真相以后愤怒不已,要让表姐和那个恶魔儿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警方经侦查查明,在此前一年的时间里,小吴多次对小丁实施殴打、辱骂、威胁的暴力行为,还对小丁实施了8次猥亵行为,小丁的精神鉴定结显示,小丁经历过小吴的虐待、性侵以后,患上了创伤性应激障碍和轻度精神发育迟滞。
所有的证据证实了小吴对小丁的伤害行为,但是却被警方告知性侵者小吴年仅13岁,未满14周岁,无法立案。
哥哥姐姐还得知表姐将自己每月转给其的照顾小丁的费用两千元,挪为私用,克扣小丁的饮食起居费用和康复治疗费,对于这样的亲戚,他们已经心如死灰了。
又看到眼前这个可怜的妹妹,抗住了亲情的压力,坚决不同意私下和解,决心为妹妹讨回一个公道,转而以侵权为由对表姐和小吴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哥哥姐姐咨询了律师之后,律师称: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小吴不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建议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对小吴及其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经审理判决小吴向小丁赔礼道歉,出具书面的忏悔书,小吴及其监护人赔偿小丁的医疗费、住院营养费、心理创伤康复治疗费、精神伤害抚慰金等共计14万6千余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本案的发生实属可悲,上天并没有眷顾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反而命运的多舛让其受尽了折磨。
更让人感到气愤的是小吴这个年仅12岁的恶魔男孩的毫无人性,以及小吴的母亲对儿子一再的纵容其犯罪,不加约束和管教,让小吴肆无忌惮地欺凌弱小,甚至在案发后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儿子逃避法律的追究和制裁,这样的人着实不配为父母,他们只会教育出恶魔般的孩子,给社会滋生毒瘤。
我们也不能仅仅发泄愤恨不满的情绪,应该采取行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让社会上少一点像小吴这样的施暴者和小丁这样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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