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创作规划引导。坚持内容为王,加强前置管理。充分挖掘广播电视媒体和专业机构的网络微短剧原创潜能,发挥示范效应,壮大正能量供给体系。进一步加强重点网络微短剧节目规 划信息的管理,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重点网络微短剧实施总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制度:网络视听平台招商主推的,在长短视频平台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或剧场、专区置顶播出的,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以付费方式提供观看服务的。其它的网络微短剧,由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指导网络视听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
(3)加强重点剧片跟踪指导。建立重点网络微短剧月度、季度、年度跟踪指导机制。聚焦党和国家重大主题宣传和重要时间节点,动态制订、调整、完善全国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重点目录。积极配置优质专家资源,进一步畅通重点剧片创作指导意见的反馈渠道,及时对制作机构进行提示和风险预警。
(4)加大精品扶持力度。依托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指导例会、精品创作扶持等机制,支持创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微短剧,塑造更多鼓舞和激励青少年的人物与故事。将网络微短剧作为子项,积极申报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中国梦”主题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和展播展映、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等活动。对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文化性达到较高水准的网络微短剧,在网络剧片的内容审核、发行许可证发放、资金扶持、评奖评优、文艺阅评、算法推荐等方面予以支持。
(5)强化内容审核。严格把好网络微短剧的导向关、片名关、内容关、审美关、人员关、片酬关、宣传关、播出关。对特殊题材网络 微短剧,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核发上线备案号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网络微短剧,在网站(客户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或剧场等专区置顶播出,按有关规定由总局统筹管理。持续开展对网络视听平台播出、链接的网络微短剧的抽查、复审、备案、登记等工作,对问题节目、账号,坚决予以清理,对问题平台,坚决予以整治。
(6)突出结构管理。按照“丰富题材、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压缩 数量”的思路,将重点网络微短剧播出平台的微短剧纳入网络视听 节目播出调控机制,统筹考虑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在各平台和全平台所占比例和呈现形式,加强首页首屏、专区专栏、热榜热搜等关键页面和版面的动态监管,坚决防止问题作品上线,避免同类题材内容扎堆,推动主题精品扩大传播。鼓励支持播出平台因地制宜开设优秀微短剧专栏、专区、剧场等,建设微短剧品牌剧场,提升优质微短剧节目的美誉度。
(7)严格许可证发放。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网络微短剧,发放《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获证作品上线播出时,应于节目片头的显著位置展示统一标识和许可证号,接受公众监督和上线全周期监管。没有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网络微短剧逐步退出首页首屏。
(8)坚守管理底线。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加强对网络视听平台和制作机构的政治引领,对节目规划、创作、生产、审核等各环节加指导和把关,在网络微短剧的管理中亮明“红灯”、划出“红线”,严禁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节目创作和播出,严防历史虚无主义的创作倾向,严防节目“低级红”、“高级黑”问题。深入落实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要求,持续整治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畸形 审美、违法失德艺人、炫富拜金、浮躁悬浮等问题。
(9)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督导网络视听平台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平合切实履行开办主体责任,对用户个人上传以及接入和分发的“小程序”类微短剧履行内容管理的职责,加强网络微短剧的内容审核把关和规范管理。从严落实总编辑负责制、“三审制”、内容审核员培训等各项制度规定,提升平台问题节目的发现、审核、处置能力。落实规划报备、成片报审、上线管理、应急管控等规定。
(10)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和业务指导。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加强微短剧创作方向导向把关,加强培训和阅评,提升制作机构的业务能力。发挥网络视听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制定 “小程序”传播微短剧行为规范、统一标准,发布行业通报,进行风险预警,曝光违规典型、以案说法,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公益倡议书等方式,褒优贬劣、明辨是非,凝聚行业共识和力量,促进行业健康 规范发展。落实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 法》要求,加强对MCN机构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其制作网络微短剧的行为,促进青年人才孵化、优质内容供给和正能量传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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