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当邓某大的指尖即将再次触碰到邓某娇的喉咙之际,她突然感到了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勇气和力量。邓某娇的目光注视着手中的水果刀,她毫不犹豫地挥舞起来,狠狠扎进邓某大的身体。
最后,邓某大因为这一刀造成失血过多而离世。后续,由于邓某娇被鉴定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类疾病且其该行为为防卫过当,并非故意犯罪,对其予以免除刑罚。
【法律分析】
在本案中,邓某娇在洗浴中心工作时遭到邓某大的性骚扰和身体侵害,并在遭受极端恐惧和绝望的情况下使用水果刀防卫自己,导致邓某大死亡。其行为应定性为防卫过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当公民为了抵御非法侵犯而采取必要防卫措施,在防卫的过程中发生了损害,但不构成犯罪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正当防卫的行为已经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则应当承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刑事责任。
这一条款规定了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
所谓“超过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在防御攻击的同时,还存在其他的行为,不止是为了抵御攻击,而且是为了打击对方。这种行为虽然不能完全排除自卫的性质,但是其打击行为的目的和手段超出了自卫的限度,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然而,根据刑法的规定,即使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也应当适用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况。
这是因为,防卫行为本身是因为遭到非法侵害才被迫采取,是一种被动的行为,而且非法侵害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因此,在防卫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应当适用刑法规定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原则,实现对正当防卫行为的保护。
间歇性精神病人指的是患有精神疾病,但不是持续性的精神障碍,在某些时期没有症状表现,而在某些时期又会出现症状的人。在我国法律中,将其列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但是在发作期间可能会出现判断力丧失或者严重缺乏判断力的情况,造成危害行为的后果不能完全归责于其个人意志,因此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当间歇期间的精神状态导致其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和后果的严重性,或由于其失去了对自己行为的控制或判断而导致其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对自己行为负责时,其所犯罪行应当适用刑法规定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作期间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仍然故意犯罪,那么其应当对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需要鉴定其是否处于发作期,以及其具体的心理状态和对自身行为的认知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是否应当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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