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大家好!
本人临澧县凤兴村居民,家中有三层房屋一栋,2009年,周边一矿山由原常德市国土局发放了采矿权,由一私人老板在此进行投资建设了双泉采石厂,该厂属于露天采石厂,和本人房屋直线距离在两百米范围以内(天眼图测量可查)。
涉事矿山属于露天矿,每当炸药爆破时房屋都会随之同频震动,时常也有爆破的飞石飞到院子内、农田里,致使墙面屋面被砸过洞,院内物品砸坏,田地的农作物被砸坏,附近的村民也是常年过着一种心惊胆战的生活。由于数十年来的开采生产,房屋距离又较近,导致房屋墙体出现裂缝,地基下沉,门窗变形,屋面由于长时期的震动导致漏雨,墙面侵蚀,严重危害到了房屋安全、使用年限,已经存在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长年来敞开式的加工,日夜不停无休止的生产碎石买卖运输,导致周边生态环境长时间处于一种严重污染的状态,也因空气污染,空气中的大量灰尘,水源及菜地里的菜也受到一定的污染,日夜生产的噪音也长年的困扰着周边百姓,产生了很大的精神压力。2011年,本人母亲也因此患上鼻咽癌(呼吸系统类疾病),此后数年来的住院放化疗等,时长辗转于省市县乡多家医院进行治疗,也花光了家庭积蓄,家庭也因此成为低保户,目前本人母亲也常需要药物保健品来维持身体。矿山生产期间,母亲偶尔的出院在家休养时,也因环境污染,噪音污染、房屋安全性等问题,无法安心在家进行养病,只能借助于亲戚家,直接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在矿山初始扩建及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废石料,石沙占用掩埋了本人家中及周边百姓的耕地农田十几亩之多,至今没有给予任何补偿,农田也至今未进行恢复。
目前企业已于2020年底拉走了机器,撤出了生产,撤出时,本人母亲要求厂方先进行相应补偿在拉走机器,与厂方发生了对峙,并告知了村干部及村书记知晓,该村负责治安的干部到达现场,告知本人母亲,“企业明年(2021年)还会来进行生产,到时候会先进行补偿”,因此厂方拉走了生产机器,没有给予其他任何答复。
从2009年生产开始,矿山企业与基层百姓的矛盾就一直存在,截止目前2021年,周边百姓多年来就以不同方式多次找过村乡县有关单位,与企业也发生过多次对峙,矿山企业也曾找过社会人员及伙同原该乡派出所所长(2019年12月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2020年9月,津市市人民法院认定系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来对村民进行欺压打击,涉黑涉恶、也有国土局、安监局都曾到过现场,出具了相关意见,然而上述方式都未能取得任何效果,一直未能给予基层百姓一个解决方案,也因基层百姓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成本高,能力有限,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2021年,厂方未来进行生产,本人于5月7日开始投诉至临澧县长热线,将相关问题予以说明,5月14日得到刻木山政府答复,“经过调查,企业对周边居民补偿已均到位”,该答复属于未了解,随意答复,与实时严重不否。等又多次向临澧县及常德市有关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截止目前,反映的问题,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过去的5个月内,相关单位对反映的情况没有做到及时了解以及了解以后对问题答复仍存在严重的不实,存在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从5月反映问题,有关单位答复的“没有问题”到后来的“正在处理”,截止到目前九月,没有一个政府干部对此主要负责,没有给出任何的解决方案,对于信访的事件没有采取任何的积极措施,相关单位干部对待反映的事情,一直抱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在上”的态度。问问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干部,政府干部的职责责任又在哪?一名共产党员的党性在哪?一切为了人民,为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宗旨在哪?这仅仅是一个民事纠纷吗?我们的政府单位没有引进这些破坏生态环境的产业,我们的相关单位做好了严格的监管,农民百姓的利益又怎会受损,怎会遭到侵犯?
2021年了,中央大力提出乡村振兴,希望咱们的神秘单位,“有关单位”能出来承担牵头责任,重视基层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基层百姓经济状况薄弱,农田房屋就是他们仅有的财产,仅有的财产都受到了侵害,基层百姓的希望在哪里?出路又在哪里?难道真就没有一个单位能牵头,出来解决掉这样一个事情吗?交给基层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为什么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需要投诉反映呢?多次多级多年的反映还都不能解决?
答复不代表解决,查看了解也不代表解决,一味地只想拖延敷衍答复老百姓,这都是在掩盖问题、激化矛盾,最终只能使得人民群众缺少缺失对政府单位处事的信心,增加一些寒心!